渔业,尤其是海洋捕捞业是世界公认的八大高风险行业之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对风险保障的需求十分迫切。数十年来,商业保险公司多次试点渔业保险,皆因达不到盈利目标屡次退出,渔民投保无门。为使渔民群体的风险得到保障,原农业部借鉴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成功经验,于1994年成立了“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并在主要渔业省份设立办事处。1996年“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江苏省办事处”挂牌展业。本世纪初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渔)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广东、浙江、山东等沿海省份相继成立了省级渔业互保协会。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支持下,“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在省民政厅登记成立,同年12月18日挂牌展业。

互保协会是非营利性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社会团体


互助保险是通过参保者互助共济,对参保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所建立的行业自保制度。以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经营渔业保险符合渔业生产高风险的特点。

政策性渔业保险依托国家政策支持和公共财政资金对渔民的保费给予补贴,改变了单一、事后财政补助的渔业灾害救助模式,是财政补助与渔民互助相结合的渔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是支渔惠渔方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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